为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“倡导创新文化,强化知识产权创造、保护、运用”精神和《安徽省质量发展纲要(2013—2020)》,根据省、滁州市相关文件,不断推进我市知识产权强县工程、标准化战略、品牌战略和质量强市建设,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质量品牌在促进我市县域科技创新、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,提升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了《明光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及质量品牌建设奖励资金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)。
为进一步增强立法工作的透明度,确保立法工作的科学性、民主性,提高立法质量,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,社会公众可对《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提出具体意见或者建议。
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3月2日。
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:mgscjgj@163.com
联系电话:8092008。
明光市市场监管局
2021年2月2日
附件:
明光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及质量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稿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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